萧县人民医院关于2020年元旦、春节廉洁工作的提醒
2020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要求“坚持不懈推进正风肃纪”。为贯彻落实《通知》要求,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,中央纪委印发了《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》,作出具体部署,释放出全面从严、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。
2020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,“十四五”开局,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,贯彻落实《通知》要求、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,对于回应群众期待、保障开局起步具有重要意义。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通知》精神,确保我院节日期间风清气正,各部门广大党员、干部和敏感岗位人员要保持政治定力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,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的重要标尺,按照锲而不舍、持续发力、再创新绩的要求,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
我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发挥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必须清醒看到,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、反复性,抓一抓就好转,松一松就反弹。目前“病原体”尚未根除,纠治“四风”不能止步。必须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持之以恒正风肃纪,步步为营、久久为功,驰而不息、常抓不懈,坚决堵住搞变通、打擦边球的洞,断了“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”的路,确保《通知》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。
“节点”就是“考点”,作风就是宣言。广大党员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“两个维护”的实际行动,认真答好元旦、春节反“四风”的政治答卷,切实做到“十五个严禁”。现就有关要求提醒如下:
1.严禁“走秀式”调研和“表演式”慰问等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行为;
2.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、赠送发放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等节礼;
3.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、电子礼券,电子红包等;
4.严禁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;
5.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;
6.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、超标准公务接待;
7.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旅游、娱乐、健身等;
8.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;
9.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;
10.严禁违规取得、持有、使用健身卡、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、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,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,打着“公务接待”、“商务活动”、“外事”活动等旗号,领取、发放、赠送上述卡或券;
11.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;
12.严禁公车私用、“私车公养”,或向下属单位、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、转嫁相关费用,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;
13.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;
14.严禁组织、参加隐秘聚会;
15.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
我院纪委将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,坚持纠“四风”和树新风并举,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,推动化风成俗、成为习惯。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,紧盯苗头倾向,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,高度关注《通知》所列“四风”重点问题,精准把握本单位“四风”突出表现和易发多发岗位,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、靶向发力,严防“四风”反弹回潮。从领导干部抓起,对于落实《通知》部署不担当、不作为、乱作为、假作为,漠视群众利益,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,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等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,坚决纠正、严肃查处。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监督作用,创新监督方式,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科学监督,综合运用专项检查、明察暗访等手段,深挖隐形变异“四风”,深化整治各类节日期间享乐奢靡和餐饮浪费问题,切实增强工作实效。坚持严管厚爱结合、激励约束并重,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、破除特权思想,自觉践行“三严三实”,做到廉洁修身、廉洁齐家。
欢迎广大群众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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